2007年7月24日星期二

我们可以刺青吗?



其实,在婆罗洲文化节的报导中看见“刺青”文化,心里头就觉得好像不是很舒服。内心不断盘问“这可行吗?”有一天,我们三个朋友就一起分享这个课题。大家都在想“圣经哪里有记载不可“刺青”呢?我就把这样的思想放在心上。回去以后,就一直在找资料,想在卫理报给予一些的时事回应。但后来,在寻找的过程中,给时事回应,有些困难。最好是写一篇文章。结果,就打消了念头。
不久前,报纸又独家介绍“刺青”文化,还说是生活的艺术,而不是向人过去所想的那样,与黑班有关啦。。坏形象啦。。与鬼神有关等等。。这样的报导,令我再次有「写」的冲动。不过,是写在“部落格”。
这件的事情给我的感觉就是,以后,我们可以将一些与“罪恶”有关的事情当作是艺术来欣赏,就可以了吗?如果要刺青的话,为什么上帝不在他的创造中,就在我们的身上刻花纹。。。还有,身体岂不是圣灵的殿吗?刺东西在身上,难道不会痛吗?其实在利未记有说,不可为自己纹身。。在这里的背景是说到,当时以色列人入迦南地,外邦人还住在其中,还存留着与假神有关的文化。意思是说,他们身上的纹身很可能是与将他们神的记号放在身上。但是,问题是这节经文是对对死人的祭拜说的。。。
无论如何,我想,如果要彰显生活的艺术,为什么不在自己的身上,自己的生命中有好的表现,活出一个能影响别人生命的人呢?艺术只供欣赏,但生命的流露却能令人爱慕,追求。。。你说,哪一样值得你去做呢??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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